发放老年综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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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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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常见问题

什么是老年综合津贴?哪些人可以享受?

老年综合津贴是一种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老年福利待遇,具有上海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

老年综合津贴的享受标准是怎么样的?

目前,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如下:65-69岁,每人每月75元;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今后,老年综合津贴标准的调整,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研究确定。

如何领取老年综合津贴?

老年综合津贴实行“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无需申请即可享受。老年人只需要选择通过上海市敬老卡或社会保障卡领取津贴。老年人可以通过“随申办市民云”、“一网通办”或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过人工窗口或自助终端选择津贴领取渠道。由监护人或代理人前往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选择津贴领取渠道的,应当提供老年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或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老年综合津贴何时发放?

津贴采取按季度发放的方式,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将当季度津贴存入老年人的卡内。非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新确认的老年人,首次享受的津贴于当月或次月15日发放。

上海市敬老卡或社会保障卡发生损坏或遗失该怎么办?因卡注销、挂失等原因未发放的老年综合津贴是否会补发?

发生以上情况的,老年人需要进行补换卡。如补换卡不需要更换发卡银行的,可至原发卡银行办理补换卡;若需要更换发卡银行,按更换发卡商业银行的步骤办理。因卡注销、挂失等原因未发放的老年综合津贴,在重新办理卡、津贴恢复正常发放后补发。

常见错误示例

错误示例:监护人或代理人在帮老年人办理申请手续的时候,只携带老年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不携带监护人或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正确做法:由监护人或代理人办理申请手续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或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委托书。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1.《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6年1月29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5号发布) 第二十五条 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不同年龄段提供涵盖高龄营养、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的津贴,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2.《关于完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沪府规 〔2024〕1号) 一、发放对象。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三、发放程序。老年综合津贴实行“免申即享”.具体发放程序由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另行制定。四、发放形式。老年综合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或社会保障卡发放.上海市敬老卡和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放和管理具体事项,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实施.
3.《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沪民规〔2024〕7 号)二、津贴计算和发放(二)老年人因户籍迁出本市、身故等原因不再符合津贴发放条件的,津贴停止发放。(三)津贴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津贴发放日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 15 日。三、发放程序(一)名单生成与“信息确认单”推送。(二)信息确认。老年人需要对“信息确认单”上的发放渠道进行确认,选择上海市敬老卡或社会保障卡用于津贴发放。(三)发放清单审定。市数据局根据确认的信息通过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初步发放清单。区民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负责对初步发放清单中户籍在本行政区域老年人的信息统一审定.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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