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查询
电话咨询: (021)65044272;(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s://www.shyp.gov.cn/shypq/yqyw-wb-jyjzl-ypzs-xxzs/20230324/424785.html
窗口咨询: 区各中小学;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街道长岭路50号杨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1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街道长岭路91号103号窗口杨浦区教育局信访接待室
常见问题
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了解招生政策?
通过“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教育局专栏-杨浦招生”和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人户分离”如何入学?
统筹居住地入学。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区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常见错误示例
无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十三条: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就近入学的范围,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以及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期间,其同住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与就业证明或者本人身份证明与居住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统筹解决。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