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行业车辆新增、更新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53011117
投诉电话: 021-12345
1.企业须有车辆购买发票和车辆合格证;2.企业须有机动车额度办结业务凭证;3.企业购买车辆须符合《上海市出租汽车小客车车辆规定》; 4.企业办理新增业务须有市交通委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产权交易证明。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企业根据车辆业务(新增或更新车辆)办理要求网上填报材料。2.市道运中心接受网上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企业自行下载打印《上海市营业性车辆业务办结凭证》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小东门街道徐家汇路579号1002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30至11:00,下午01:30至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上海市14届人大常委会21次会议第六次修正)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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