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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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一、新办的申请条件 (1)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应有不少于6名持有相关行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或理工科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且在本单位工作满3个月(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四金”或综合保险证明); (3)在取得二级《核准证书》后,近两年内完成的本市安防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工程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 完成二级安防工程5例(含)以上,并完成一级安防工程1例;完成二级安防工程3例(含)以上,并完成一级安防工程2例;完成二级安防工程1例(含)以上,并完成一级安防工程3例;完成一级安防工程4例(含)以上。所建工程均按规定程序通过由本市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监督、指导的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并能及时为用户提供服务。 二、延续的申请条件 (1)在本市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护保养工作中,严格遵守《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并为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可靠及时的技术保障和售后服务。在接到报修后,一般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偏远地区8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排除故障;对现场一时无法修复的技防设施,应在24小时内临时替换相应设备,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自觉接受各级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安防工程从业资质转借他人使用;按规定要求申报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不得人为拆分安防工程,不转包分包安防工程。 (3)严格按照通过评审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必须变更的,上报技防管理部门重新审定;通过竣工验收后,未经技防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技防设施安装位置、用途及产品型号,文本资料归档符合规范要求。 (4)在安防工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持有有效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合格产品,不得使用无证产品、假冒伪劣产品。 (5)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经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并由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专家参与的竣工验收的安防工程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6)申报材料情况属实,无弄虚作假。 (7)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8)应有不少于6名持有相关行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或理工科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且在本单位工作满3个月。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一、新办的申请条件 (1)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应有不少于6名持有相关行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或理工科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且在本单位工作满3个月(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四金”或综合保险证明); (3)在取得二级《核准证书》后,近两年内完成的本市安防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工程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 完成二级安防工程5例(含)以上,并完成一级安防工程1例;完成二级安防工程3例(含)以上,并完成一级安防工程2例;完成二级安防工程1例(含)以上,并完成一级安防工程3例;完成一级安防工程4例(含)以上。所建工程均按规定程序通过由本市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监督、指导的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并能及时为用户提供服务。 二、延续的申请条件 (1)在本市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护保养工作中,严格遵守《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并为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可靠及时的技术保障和售后服务。在接到报修后,一般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偏远地区8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排除故障;对现场一时无法修复的技防设施,应在24小时内临时替换相应设备,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自觉接受各级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安防工程从业资质转借他人使用;按规定要求申报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不得人为拆分安防工程,不转包分包安防工程。 (3)严格按照通过评审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必须变更的,上报技防管理部门重新审定;通过竣工验收后,未经技防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技防设施安装位置、用途及产品型号,文本资料归档符合规范要求。 (4)在安防工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持有有效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合格产品,不得使用无证产品、假冒伪劣产品。 (5)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经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并由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专家参与的竣工验收的安防工程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6)申报材料情况属实,无弄虚作假。 (7)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8)应有不少于6名持有相关行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或理工科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且在本单位工作满3个月。
颁证与送达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书》(一级) 证照 1年 点击下载 现场领取或快递送达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
条款
内容 第四条 上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是本市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公安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的技术防范管理工作。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市政府规章设定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核准等12项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实施的决定》第1项: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核准。
条款
内容 第1项: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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