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1.申请人通过“随申办”移动端“我要租房”服务专题应用场景等途径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审核并选定房源。 2.出租单位生成租赁合同、加盖本单位电子合同章并推送至“随申办”移动端。 3.申请人收到“随申办”移动端发送的网签信息。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0:00至下午00: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法》(沪房规范〔2020〕10 号)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活动,应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以下简称“合同网签备案”)。第三条规定: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牵头完善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向社会提供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等服务,建立住房租赁市场信用体系。《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沪住建规范联〔2022〕3号)第十一条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单位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使用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第十四条规定:依托市政府“一网通办”门户网站和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供应房源统一上平台发布,市民提交申请材料、出租单位审核资格和住房保障机构核查住房情况统一上平台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统一上平台实施,为市民提供“一站式”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服务。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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