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供气站点许可

依申请变更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显示更多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

形式标准

网上提交电子报件的,资料形式符合网上服务系统上传或调取的要求即可。窗口提交书面报件的,应符合以下形式标准:(1)申报资料按受理标准附件中载明的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2)申报资料每项文件之间应有带标签的隔页纸分隔,并标明项目编号;(3)由企业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4)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5)申报资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和授权翻译机构的资质证明;(6)应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报件一致,企业不得自行更改和补充。

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表 在一网通办填报相关资料后自动生成表格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原许可证;变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原许可证;变更内容的相应证明文件;经办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公安局、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燃气供气站点许可变更申请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全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