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12345;(021)3250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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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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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街道遵义路天山三村25号108室,长宁区残联信访办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3 | 审查人员 | 对提出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关系迁入本市申请的本市户籍公民,符合迁入条件的,经户籍地所在区残联审核后批准残疾人证关系迁入本市,并制发残疾人证。 |
决定 | 3 | 部门负责人 | 对提出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关系迁入本市申请的本市户籍公民,符合迁入条件的,经户籍地所在区残联审核后批准残疾人证关系迁入本市,并制发残疾人证。 |
本市户籍申请人提出残疾人证关系迁入本市时,是否需要提交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
是的,必须提交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盖章的申请人申领所持残疾人证时的残疾人证申请表以及残疾评定表复印件。
常见错误:本市户籍申请人提出残疾人证关系迁入本市时,没有需要提交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
正确做法:必须提交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盖章的申请人申领所持残疾人证时的残疾人证申请表以及残疾评定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