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用年度评价结果异议复核申请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23117302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每周一、三、五 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企业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满前,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现场核查、监测或者鉴定的
企业对年度环境信用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市生态环境局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将核实意见告知申请人。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管委会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申请的初核,并将初核结果报告市生态环境局。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三江路55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业务受理窗口0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01:00至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异议处理) 排污单位和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市生态环境局应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将核实意见告知申请人。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管委会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申请的初核,并将初核结果报告市生态环境局。 核实需要现场核查、监测或者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入核实期。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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