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90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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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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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形式标准

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须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除外)。所有打印及复印的书面材料,应当使用A4纸。

申请材料目录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申请人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申请人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体检证明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颁发机构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无犯罪记录证明 国外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我国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领馆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申请人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 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证书颁发机构、我国驻外使领馆、行业主管部门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工作资历证明 申请人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随行家属证明材料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颁发机构、国内外婚姻、生育、民政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申请人 原件 0 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根据个案情况需要补充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 原件 0 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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