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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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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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持《光荣证》无效且应当退回:1、申请再生育子女;2、违反规定生育子女;3、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光荣证》;4、不符合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对按规定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2、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实的,其获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始无效。3、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自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再生育子女申请之日起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4、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自生育行为发生之日起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当事人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的,应当主动到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持《光荣证》无效且应当退回:1、申请再生育子女;2、违反规定生育子女;3、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光荣证》;4、不符合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对按规定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2、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实的,其获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始无效。3、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自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再生育子女申请之日起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4、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自生育行为发生之日起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当事人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的,应当主动到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竹柏路487号1-7号窗口;栖霞路120号;潍坊路131弄1号;峨山路488号;巨野路219号3号楼;梅花路289号;银山路330号;长岛路11号;凌河路69号;昌里路335号;南码头路400号;南码头路1136弄35号乙;上南路4206弄1-3号;妙境路1336号;佳林路585号3号楼;龚丰路85号;张江路1458号;东川公路7777号1号楼;唐兴路495号;张杨北路5168号;高东镇光明路433号;新行路340号;和炯路681号;北蔡镇沪南路1105号;沪南公路2538号;祝家港路190号-202号;航头路1538号;新奉1、 陆家嘴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120号);2、潍坊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131弄1号);3、 塘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488号);4、洋泾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巨野路219号3号楼);5、花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梅花路289号);6、金杨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山路330号);7、 沪东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长岛路11号);8、浦兴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凌河路69号);9、上钢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路335号);10、 南码头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400号);11、周家渡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1136弄35号乙);12、东明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4206弄1-3号);13、川沙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妙境路1336号);14、 金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佳林路585号3号楼);15、 曹路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龚丰路85号);16、 张江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458号);17、合庆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东川公路7777号1号楼);18、唐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唐兴路495号);19、高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北路5168号);20、高东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光明路433号);21、高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新行路340号);22、三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和炯路681号);23、北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沪南路1105号);24、康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538号);25、周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祝家港路190号-202号);26、航头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头路1538号);27、新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奉公路331号);28、宣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南六公路500号A区);29、惠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东路3252号3号楼);30、老港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建中路556号);31、万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万和路188号);32、大团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永春东路10号4号楼);33、泥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鸿音路3152号);34、书院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船山街112号);35、祝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祝公路5058号);36、南汇新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竹柏路487号)(1-7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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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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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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