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咨询: 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金海路1000号金领之都41号楼一层、二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漕东支路81号漕河泾实业大厦5楼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华阳路112号2号楼长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号综合受理窗口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铜川路1809号普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103受理室窗口虹口区法律援助中心:广灵四路500号虹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2号窗口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扬州路583号1楼4号窗口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瞿溪路1190号 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老沪太路202号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闵行区莘庄镇街道莘潭路392号闵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宝山区吴淞街道淞宝路50号1号楼1楼宝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005号法援窗口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嘉定区嘉定镇街道金沙路85号3号楼116室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金山区金一东路391号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2楼青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城中东路272号奉贤区法律援助中心:南奉公路8833号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40号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fj.sh.gov.cn/
窗口投诉: 上海市司法局信访接待窗口;地址:徐汇区斜土路1583号5楼
信函投诉: 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邮政编码:200030
(1)《法律援助申请表》(2)《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3)《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说明表》(4)《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告知承诺书》
本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原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标准,要证明的是家庭人均月收入情况,但是我要起诉的对方当事人就是与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那我该如何证明我的经济状况呢?
如果申请事项的对方当事人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那只要证明申请人的个人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原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标准。
我是居住在上海市徐汇区的居民,但是我的案件是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我应该向哪个区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呢?
根据《法律援助法》第三十八条: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您应该向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上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仲裁案件当事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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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 直接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送达 | 点击下载 | |
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 直接送达、邮寄送达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送达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