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失业保险待遇跨省市转出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5(自然日)
承诺办结时限
5(自然日)
电话咨询: (021)12333、(021)62547410-3
窗口咨询: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宁夏路627号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一楼服务大厅1-6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宁夏路627号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一楼服务大厅1-6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宁夏路627号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咨询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宁夏路627号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咨询台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无
办理方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宁夏路627号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一楼服务大厅1-6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2.《关于对非上海户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9] 87号);3.《关于中央在沪单位非上海户籍城镇职工失业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就[2000]3号)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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