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1872134; (021)68542222-88278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zwdt.sh.gov.cn/zwdtSW/zwdtSW/zhaocha32/zhaocha.jsp
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合欢路2号浦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8号找茬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成山路990号1201室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邮编:200125
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请材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 原件或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证明猎捕目的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 | 原件或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实施猎捕的目的和工作方案 | 人工繁育备案文书为政府部门核发,申请猎捕的种类和数量申请人自备。 | 原件或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 公布数量限制的其它方式 |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 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 实施行政许可的其它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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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布 | 1 | 根据受理先后顺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
条款 | 第五十七条 | |||
内容 | 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
条款 | 第二十二条 | |||
内容 | 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