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咨询: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5号、9号窗口(综合窗口)
信函咨询: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200003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zjw.sh.gov.cn
窗口投诉: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5号、9号窗口(综合窗口)
信函投诉: 1.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2.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投诉: jgc@zjw.shanghai.gov.cn
申请人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 http://zjw.sh.gov.cn)”发起在线申请,网上申请后自动受理并收到《受理通知书》。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7 | 审查人员 | 建筑业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 |
决定 | 8 | 部门负责人 | 建筑业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 |
同一本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同时申请延续,如存在一本资质证书内的部分资质无法满足资质标准或不再需要的,可先行申请注销该类资质后,发起延续申请。
资质标准中的 “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如何理解?
如何查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部门规章、资质标准、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