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1、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021-962683; 2、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021)12345
窗口咨询: 1.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政务服务大厅1号窗口 咨询引导区交易服务科 ;2、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zjw.sh.gov.cn/
窗口投诉: 1、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0号8号楼一层临时受理服务大厅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行政服务中心 ;2、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信函投诉: 1.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200003 2.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0号8号楼一层临时受理服务大厅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行政服务中心。
电子邮件投诉: zac@zjw.shanghai.gov.cn
1 | 依据名称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修正) | ||
条款 | 第二条 | |||
内容 |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 |||
2 | 依据名称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
条款 | 第二条 | |||
内容 |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