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确认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57922226、(021)57922227
窗口咨询: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龙山路555号金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无差别综合受理大厅01-08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280号6楼1612室 金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材料真实有效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申请书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龙山路555号金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无差别综合受理大厅01-08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哪些?
包括: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游艺等。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各镇(石化街道、金山工业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进行项目遴选后向区文旅局提出推荐时,未提供本级人民政府同意推荐并加盖人民政府公章的公函。正确做法:各镇(石化街道、金山工业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进行项目遴选后向区文旅局提出推荐时,应提供本级人民政府同意推荐并加盖人民政府公章的公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2月25日通过公布)第三条: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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