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12345
窗口咨询: 市、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处)室。企业住所地所在市场监管所。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
形式标准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修复模块,下载《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模板并按要求填写。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以及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pdf或者jpg格式上传。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一)信用修复申请书; (二)守信承诺书; (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洋泾街道杨高中路2900号2号楼606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为什么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常见错误示例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未满5年提出移出申请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一)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三)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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