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22187682、(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长宁区周家桥街道长宁路1436号2号院5号楼1-3号窗口,上海市长宁区就业促进中心
投诉电话: 021-12345
1、申请人无影响偿债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2、申请人非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3、申请人所办的创业组织,应当建立财会独立核算管理制度,并依法进行税务登记;4、申请人所办的创业组织需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就业的比例不低于15%(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不低于8%);5、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线上申请,也可至创业组织注册所在地的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华阳路街道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2号院5号楼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发〔2024〕4号)《上海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工作的通知》(沪财发〔2024〕5号)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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