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从外省市转移到本市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工作日)
电话咨询: 12329
网上咨询: www.shgjj.com
窗口咨询: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www.shgjj.com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职工在本市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并符合外省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转出条件的,可以向本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本市。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梅园路116号静安区管理部1-12号窗口;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详见:https://www.shgjj.com/html/newxxgk/ywwd/208103.html; 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信息详见:https://www.shgjj.com/html/newxxgk/ywwd/208101.html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45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关于印发<上海市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操作细则>的通知》(沪公积金〔2018〕75号)
是否收费:否
16个人住房公积金从外省市转移到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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