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

残疾儿童康复补贴申请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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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形式标准

原件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申请材料目录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承诺书(持居住证儿童需提供)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异地康复承诺书(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康复机构训练的儿童应提供)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救助对象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持居住证儿童需提供) 公安部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救助对象的《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持居住证儿童需提供)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上海市阳光宝宝卡康复训练补贴申请审批表》或《上海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申请审批表》或《上海市持居住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领审批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救助对象的父母双方(或监护人)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持居住证儿童需提供) 上海市公安局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康复训练就医记录(如在医疗机构康复训练,需提供)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康复机构所在地公安部门发放的监护人居住证(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康复机构训练的儿童应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监护人证明材料(持居住证儿童,如只提供父亲或母亲或监护人一方信息的,需提供)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对象户口簿(本市户籍儿童需提供)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阳光宝宝卡》或《《孤独症儿童诊断证明》》或《残疾人证》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康复训练发票 约定的康复训练机构 原件 1 纸质 必要

申请文书名称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办理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寒山寺路164号崇明区城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9号-13号窗口;2.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嘉华路8号崇明区绿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8号窗口; 3.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宏海公路4291号崇明区三星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7号窗口; 4.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合作公路70号崇明区庙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8号-16号窗口; 5.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三双公路1573号崇明区港西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5号窗口; 6.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建星路108号崇明区建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号窗口; 7.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801号崇明区新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8号-12号窗口;新河镇新晨路35号崇明区新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分中心3号-4号窗口; 8.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前竖公路3150号崇明区竖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9号-10号窗口; 9.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化工路17号崇明区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7号-14号窗口; 10.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建联路1138号崇明区港沿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2号窗口; 11.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向化大街149号崇明区向化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6号-10号窗口; 12.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广福路37号崇明区中兴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号-6号窗口; 13.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北陈公路1454号崇明区陈家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5号-10号窗口; 14.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海舸路465号崇明区长兴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9号-14号窗口; 15.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新环路57号崇明区横沙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6号窗口; 16.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海展路80号崇明区新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4号-10号窗口; 17.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东冉路783号崇明区东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7号窗口; 18.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新中村新跃287号崇明区新村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4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8:30—11:30)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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