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9696856、(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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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咨询: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7号窗口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邮编:202150)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门路195号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访接待室1楼101室;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26室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上海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依申请变更) | 建设单位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诺书 |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涉及变更文件和图纸 | 设计单位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原核发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 规划资源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申请表格需要加盖与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复印件需签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
常见错误:×××单位在填报《申请书》时,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简称。
正确做法:应填写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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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续决定书 | 批文 | 点击下载 | ||
不予变更决定书 | 窗口领取、EMS送达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批文 | 点击下载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窗口领取、EMS送达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 | 证照 | 点击下载 |
不予变更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决定书 | 批文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