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港澳台居民)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12345
窗口咨询: 本市各公安户籍派出所对外窗口接受咨询。 点击查看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来访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上海网站——政民互动——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公安局”联系我们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网上办理(中国港澳台居民个人申请):“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搜索“”犯罪记录证明”,点击立即办理,按提示步骤进行。 2、窗口办理:本市各公安户籍派出所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路街道中山北一路803号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12楼1205室(业务指导,不具体办理证明开具业务);本市各公安户籍派出所具体负责证明的开具。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1]19号)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第三条 公安部建立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结果只反映查询时平台录入和存在的信息。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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