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特别程序SPECIAL PROCEDUR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1. 准备备案材料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合同、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身份证明文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的(承诺书)、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证明文件。2. 递交申请材料(1)网上办理 请求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进行线上办理新申请、变更、注销手续;(2)当面提交 请求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提交;(3)邮寄提交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邮政编码:200125。3. 审查过程中,必要时配合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后办理相关业务,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并可在必要时要求请求人作出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取得《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按照请求人的请求方式,通过邮寄或电子发文方式将《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送达给请求人,请求人也可选择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自取。5. 专利权质押登记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质押登记的下列内容:出质人、质权人、主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日、质押登记日等。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可通过专利公报或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政务服务平台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系统查询有关公告信息。

办理方式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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