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7962253,(021)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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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金山区卫二路428号1305室,金山区司法局信访办
信函投诉: 上海市金山区卫二路428号1305室,金山区司法局信访办,邮政编码:200540
1.申请材料按本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2.打印或复印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其所载明的内容应清晰可辨。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提交办案立卷材料齐全的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提交办案立卷材料齐全的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