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36513512(江杨市场动物产品分销换证点)、(021)56450861(牛羊肉公司动物产品分销换证点、屠宰检疫点)、(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北路98号(江杨市场动物产品分销换证点)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164号(牛羊肉公司动物产品分销换证点、屠宰检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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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申报材料应当符合动物检疫的相关规定,复印件应完整清晰,一律采用A4纸型。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
| 条款 | 第十一条 | |||
| 内容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