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机(电)动轮椅车申购(意向)登记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3(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52567988;(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具有本区户籍、持肢体类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
不含有特别程序
1.个人申请2.申请新增评残或残疾证重新评定时,新申请的残疾类别须包含肢体残疾3.评残通过后转为正式申购申请,评残不通过则结束流程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枫桥路8号曹杨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03号-12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中山北路3500号长风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10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胶州路1087号长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11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宜君路9号甘泉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09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宁强路25号石泉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12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路街道交通路1511号宜川路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一楼大厅03-04号、06-14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万里街道真金路51号万里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08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真如镇街道兰溪路1018号真如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01-02号、04-11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清峪路127号长征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10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绿杨路225号桃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1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16:30(中午时间对外服务;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8:30-11:30)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补贴工作的通知》(沪残联规[2025]2号)(一)具有本市户籍;(二)持有本市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下肢残疾人《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市府令第9号)第三十条(特别通行规定)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人年满16周岁,非下肢残疾人员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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