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医疗费报销后)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93、(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
窗口咨询: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赤峰路352号上海市虹口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一楼15号咨询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赤峰路352号虹口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01号窗口
本市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包括特殊救济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和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人员、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员等四类,医疗救助对象身份由民政部门统一负责认定。符合医疗救助对象发生医疗费用报销后,可至户籍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医疗救助。
办理方式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凉城路465弄41号甲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综合受理大厅04-13号窗口;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伊敏河路88号虹口区曲阳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综合 受理大厅04-16号窗口;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街道曲阳路483弄2号虹口区欧阳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综合受理大厅01-07号窗口; 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街道新建路195号虹口区北外滩街道社区 事务受理中心综合受理大厅01-11号窗口;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新广路296号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综合受理大厅01-08号窗口; 上海市虹口区江湾镇街道奎照路280号虹 口区江湾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综合受理大厅01-11号窗口;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388号虹口区嘉兴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综合受理大厅01-10号窗口; 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路街道 水电路120号虹口区广中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号综合受理大厅07-15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费报销“一件事”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医保办 2020 60号)一、经办现状(一)经办事项及流程3.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金给付 本市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包括特殊救济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和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人员、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员等四类,医疗救助对象身份由民政部门统一负责认定。符合医疗救助对象发生医疗费用报销后,可至户籍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医疗救助。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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