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计量师注册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54264368
窗口咨询: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0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05号窗口
填报须知
申请书应盖章
形式标准
注册计量师资格注册由申请人网上申请,全程网办。申请人网上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同时可邮寄或当面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到指定部门。网上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1.申报资料按本手册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2.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得强迫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3.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的、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4.申请人有权拒绝提交与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材料。5.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就此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进行听证。6.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7.行政许可听证中,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认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持人回避。8.除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外,行政机关依法撤销行政许可,损害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给予赔偿。9.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依法接受、配合评审和监督检查的义务。
特别程序
无
是否收费:否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否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否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申请注册计量师资格注册时,审批表中的计量专业项目类别(含专业、项目、子项目、计量检定规程/规范名称及编号),未按照《国家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相关规定填写。正确做法:申请注册计量师资格注册时,审批表中的计量专业项目类别(含专业、项目、子项目、计量检定规程/规范名称及编号),应当按照《国家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相关规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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