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门诊大病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65894662、(021)12393;(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街道兰州路1118号杨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服务大厅1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街道兰州路1118号杨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服务大厅服务台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本市职保参保人或代办人携带必须的材料到区医保中心窗口申请 ;2、窗口初审,符合条件后受理登记 ;3、当场办结 (医院有开通门诊大病本院登记的无需再到医保经办部门登记,具体可咨询就诊医院)。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街道兰州路1118号杨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服务大厅1-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周六办理非结算业务)
常见错误示例
1、《关于本市尿毒症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和精神障碍等参保病人门诊大病和住院自负医疗费实行减负的通知》(沪医保规﹝2021﹞12号)(一)减负范围 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中尿毒症透析和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病人,因病情需要,按规定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大病和住院(含急诊观察室)治疗中发生的自负医疗费。 2、《关于完善本市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疗政策和医保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2﹞13号)一、门诊大病医疗范围 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疗范围为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三、门诊大病医疗登记 恶性肿瘤患者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按规定到具有门诊大病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就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每次登记的有效期为6个月。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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