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2137855 (021)33095067
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c56d72e0-cf8c-49c5-be92-83a076769fa3
窗口咨询: 咨询部门:上海市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3楼综合窗口C18-C20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1.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持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3.申请变更的法定代表人符合要求。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1.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持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3.申请变更的法定代表人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