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毕业生等就业见习的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等就业见习的补贴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常见问题

见习学员生活费、见习带教费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1)见习学员生活费:每名学员每月的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补贴通过指定银行发放到见习学员本人账户,主要用于补贴见习学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2)见习带教费:每带教一名学员每月的见习带教费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0%,补贴发放至提供带教服务的用人单位银行账户,主要用于见习带教人员的带教费用,以及就业见习基地因见习带教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见习学员生活费、见习带教费何时发放到位?

(1)见习学员生活费:未就业青年在见习次月25日左右发放首月补贴至见习学员个人账户;见习学校学生在见习当月之后的3个月内发放首月补贴至见习学员个人账户。后续将每月陆续发放。(2)见习带教费:在见习当月之后的3个月内发放首月补贴至见习单位账户。后续将每月陆续发放。

常见错误示例

1.常见错误:见习基地负责人在网上申报见习经费时,没有上传统一考勤表或上传了企业内部考勤表
正确做法:每月5日前,就业见习基地负责人通过一网通办见习模块,根据见习学员的自主打卡情况,核实并申请上月见习生活费与带教费,并上传《见习基地学员在岗核查考勤记录表》与《见习生考勤情况表》,确认无误后提交。针对学员自主打卡有误或者单位补打卡的特殊情况,需另附相关情况说明(盖章),与考勤材料一并同步上传。
2.常见错误:对于当月见习中退或期满的见习人员,见习基地负责人在提交考勤表时没有体现这些退出学员的信息。
正确做法:当月凡是所有在岗见习过的见习人员(不论当月是否中退或期满),都需在考勤表中完整体现(当月中退或期满的见习人员,需在考勤表对应栏中标注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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