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参加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发放学费补贴

对参加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发放学费补贴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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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1.《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本市2019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沪府规〔2020〕4号)对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院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历教育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享受学生生活费补助。
2.《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沪退役军人局规〔2019〕3号)一(三)鼓励参加学历教育。积极做好各类退役军人学历教育推进工作,全面落实各类学历教育的入学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退役军人报考高等职业院校,结合高职扩招专项政策,对退役军人单列计划、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多元教学模式等措施,保证培训质量。退役军人在服现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专科文凭的,参加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可免试入学;接受成人中等职业教育,可实行注册入学;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规定享受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的具体办法,由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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