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参加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发放学费补贴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56571027、(021)12345、(021)56572199
窗口咨询: 宝山区友谊路15号北门(县前街)宝山区退役军人服务厅26-27号窗口
信函咨询: 宝山区友谊路15号北门(县前街)退役军人服务厅26-27号窗口 邮编:201999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宝山区友谊路15号北门(县前街)退役军人服务厅25号窗口 邮编:201999
信函投诉: 宝山区友谊路15号北门(县前街)退役军人服务厅25号窗口 邮编:201999
由本市接收的退役士兵,在退役后两年内按有关规定参加学历教育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友谊路15号北门(县前街)宝山区退役军人服务厅26-27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未取得毕业证书而来申请学费补贴。正确做法:应当取得毕业证书才能申请学费补贴。
1.《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本市2019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沪府规〔2020〕4号)对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院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历教育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享受学生生活费补助。2.《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沪退役军人局规〔2019〕3号)一(三)鼓励参加学历教育。积极做好各类退役军人学历教育推进工作,全面落实各类学历教育的入学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退役军人报考高等职业院校,结合高职扩招专项政策,对退役军人单列计划、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多元教学模式等措施,保证培训质量。退役军人在服现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专科文凭的,参加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可免试入学;接受成人中等职业教育,可实行注册入学;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规定享受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的具体办法,由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对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院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历教育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享受学生生活费补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按要求规范填报材料,且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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