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36558110、(021)12354、(021)26097771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淞滨路1号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35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行政奖励的形式有哪些?
行政奖励的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有时两者合并采用。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举报现场情况与实际举报情况不符正确做法:不符合规范的,应按照实际情况如实举报。
《上海市消防条例》第七条 本市鼓励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鼓励消防救援机构和社会消防组织运用先进科技成果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本市对在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者对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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