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养老机构申请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12345;(021)22187235
窗口咨询: 上海市长宁区周家桥街道长宁路1436号长宁区民政局209室老龄工作科4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长宁区周家桥街道长宁路1436号民政局210室综合审批科1号窗口
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的申请条件: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且统一需求评估等级达到3级及以上的老年人; 非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的申请条件:60岁以上老年人。
不含有特别程序
1.登记2.轮候排队3.入住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周家桥街道长宁路1436号207室长宁区民政局209室老龄工作科4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的服务收费是怎么样的
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的服务收费按照《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通过协议约定或购买的保基本养老床位,其服务收费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入住保基本养 老机构(床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可以申请入住保基本养 老机构(床位): (一)经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照护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经认知障碍照护专项测评或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专科门诊确诊,存在一定程度认知障碍的老年人; (三)本市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符合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老年人。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 (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六十条 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保障达到一定照护等级的老年人依申请轮候入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 市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等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资源统筹配置,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公平享受。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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