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血干细胞移植救助项目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8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12345、(021)66789066
窗口咨询: 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宝山区红十字服务中心大厅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宝山区红十字服务中心大厅
1.具有本市户籍或少儿住院基金参保对象;2.0-18岁白血病患儿申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救助,不申请本项目;救助对象(家庭)收入标准:3.家庭中每个人近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含五险一金)均低于上年度上海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4.患者已在本市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院施行移植手术且申报时间不超过3个月;5.符合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要求的适应症:急性白血病第一、第二次缓解期,其中AML-M3为第二次缓解期以后;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慢性期);非髓性淋巴瘤(III期、IV期);多发性骨髓瘤(II期、III期);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上海市医疗保障局认定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医保支付的各项适应症。
不含有特别程序
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在实施移植手术后3个月内提出救助申请。1、本市户籍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镇)红十字会(或“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所属区红十字会)提交书面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街(镇)红十字会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区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复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每季度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救助申请进行集中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救助。患者(或法定监护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出院小结(或医院证明)至所在区红十字会领取救助款。2、非本市户籍的在沪高校注册全日制就读生向所在高校红十字会,提交书面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校红十字会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每季度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救助申请进行集中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救助。患者(或法定监护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出院小结(或医院证明)至所在高校红十字会领取救助款。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友谊支路238号宝山区红十字会事务受理大厅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2:00至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红十字会救助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实施方案》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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