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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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食盐定点企业依据《规范条件》组织自查,符合《规范条件》所有要求后向所在地省级盐业主管部门申请审核。食盐定点企业应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及相应电子版材料。

形式标准

符合法定要求,字迹清楚、陈述合理、盖章清晰,要件完备

申请材料目录

有效期内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拥有自有的或其他食盐定点企业经合法程序许可使用的食盐注册商标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申请审核之前两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的原料盐来源说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的原料盐来源说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多品种食盐明细及其对应的相关标准(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厂房和设施条件所需证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企业食盐灌装和箱(袋)装设备(包括自动或半自动设备)的说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采用自动控制加碘设备的说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食盐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1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 或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 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相关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符合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的说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GB/T19828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对员工开展必要的教育、培训和考核,以及员工取得的相应岗位所需的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产品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GB2721、GB/T5461、QB/T 2020等)的证明材料或检测报告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加碘食盐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相关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企业全部食盐产品最近2个年度的检测报告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全国食盐电子防伪追溯服务平台系统生成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追溯信息上传全国平台的情况报告》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企业建立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以及上次换证后社会资本(含企业和个人)与本企业重组前信用信息公示情况相关说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企业配合有关单位建立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相关信用信息的详细情况,以及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盐行业信用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说明材料,或提供第三方信用机构盐业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说明或自我声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企业食盐社会责任储备、轮储、出库管理制度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轮储和出入库食盐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食盐社会责任储备库存详细记录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最低库存不低于本企业正常情况下 1个月平均销售量的说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2 审查人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在本规范条件实施前持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拥有自主的食盐注册商标。^能够持续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销售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的原料盐应有稳定的来源:海盐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拥有相应的盐田资源,且盐田资源有10年以上的滩涂或海域使用权,湖盐和井矿盐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当有10年以上采矿权;或者原料盐采购自其所属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的下属企业,且其所属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的下属企业拥有相应的盐田资源,该盐田资源有10年以上的滩涂或海域使用权,或采矿权;或者原料盐采购自其他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生产能力应不低于10万吨/年,西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南方海盐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生产能力应不低于3万吨/年;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能够持续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品种食盐,且上一年品种食盐产量占其食盐总产量的60%以上。^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的原料盐应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进。^海盐和湖盐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当有较高的自动化、机械化水平,采、收、运原料盐的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日晒盐工艺除外);井矿盐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当完全采用多效真空蒸发或机械式蒸汽再压缩生产工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从事食盐生产应有固定的自有厂房和设备设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包装设备应当采用全自动的包装和箱(袋)装设备,西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采用半自动的包装和箱(袋)装设备。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加碘食盐应采用自动控制加碘设备。^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通过GB/T19001或ISO22000或HACCP体系等管理体系认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符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GB/T19828)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的相关要求;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符合《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GB/T18770)的相关要求。^食盐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21)和《食用盐》(GB/T5461)等相关标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所生产的食盐应当有国家级盐业专业检测机构每年一次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盐电子追溯系统并有效运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信息公示以及社会资本(含企业和个人)进入食盐生产、批发领域准入前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未被列入食盐生产经营者“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未因有严重失信行为而被相关部门联合惩戒。^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相关信用信息,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盐行业信用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盐社会责任储备、轮储、贮存、出库管理制度,轮储和出入库食盐有相关凭证;食盐储备量应有详细的食盐社会责任储备库存记录。
决定 2 部门负责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在本规范条件实施前持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拥有自主的食盐注册商标。^能够持续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销售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的原料盐应有稳定的来源:海盐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拥有相应的盐田资源,且盐田资源有10年以上的滩涂或海域使用权,湖盐和井矿盐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当有10年以上采矿权;或者原料盐采购自其所属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的下属企业,且其所属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的下属企业拥有相应的盐田资源,该盐田资源有10年以上的滩涂或海域使用权,或采矿权;或者原料盐采购自其他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生产能力应不低于10万吨/年,西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南方海盐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生产能力应不低于3万吨/年;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能够持续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品种食盐,且上一年品种食盐产量占其食盐总产量的60%以上。^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的原料盐应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进。^海盐和湖盐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当有较高的自动化、机械化水平,采、收、运原料盐的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日晒盐工艺除外);井矿盐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当完全采用多效真空蒸发或机械式蒸汽再压缩生产工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从事食盐生产应有固定的自有厂房和设备设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包装设备应当采用全自动的包装和箱(袋)装设备,西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采用半自动的包装和箱(袋)装设备。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加碘食盐应采用自动控制加碘设备。^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通过GB/T19001或ISO22000或HACCP体系等管理体系认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符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GB/T19828)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的相关要求;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符合《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GB/T18770)的相关要求。^食盐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21)和《食用盐》(GB/T5461)等相关标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所生产的食盐应当有国家级盐业专业检测机构每年一次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盐电子追溯系统并有效运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信息公示以及社会资本(含企业和个人)进入食盐生产、批发领域准入前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未被列入食盐生产经营者“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未因有严重失信行为而被相关部门联合惩戒。^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相关信用信息,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盐行业信用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盐社会责任储备、轮储、贮存、出库管理制度,轮储和出入库食盐有相关凭证;食盐储备量应有详细的食盐社会责任储备库存记录。
颁证与送达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证照 5年 点击下载 直接送达 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
条款 第十条
内容 省级盐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颁发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以下统称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
条款 第八条
内容 国家实行食盐定点生产制度。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
2 依据名称 《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
条款 第九条
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颁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