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港澳旅游签注签发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60(自然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12367;021-12345
网上咨询: 上海公安门户网站(https://gaj.sh.gov.cn)警民互动
窗口咨询: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及各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窗口接受咨询。 点击查看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来访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上海网站——政民互动——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公安局”联系我们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国定节假日除外)
信函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邮政编码:200070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填报须知
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
形式标准
签注种类:个人旅游或团队旅游。期限:香港: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停留期为7天;澳门: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停留期为7天。持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申请人可选择自行出入境或随团出入境;持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的申请人须随团出入境。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民生路1500号一楼受理大厅2-15号窗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接收申请(华侨及军人必须在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办理)。 点击查看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问题
空白往来港澳通行证是否可以前往港澳?
不可以,必须办理与前往港澳事由相应的签注。
常见错误示例
1、常见错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事主管单位未在《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上,清楚写明同意前往的地区和次数。 正确做法:国家工作人员的人事主管单位应在《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上,清楚写明同意申请人前往的地区(香港或澳门)和次数(一次或两次)。2、常见错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前往智能签注设备办理。 正确做法: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旅游签注的,需持有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前往窗口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第六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是否收费:是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有权向行政审批机构了解本办事指南相关情况。2、获得许可权。有权依据本办事指南向行政机构提出申请,并在符合相关审批条件、标准的情况下获得许可的权利。3、救济投诉权。有权就不服行政审批机构实施的本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以向行政审批机构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控告。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提供真实材料义务。有义务按照本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形式并确保真实有效的材料。2、补正材料义务。有义务及时补送行政审批机构依法要求的补正材料。3、接受核查义务。有义务配合行政审批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核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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