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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请材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 审批结果样本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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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迁移树木的许可决定 | 批文 | 6月 | 点击下载 | 直接送达 | 10 |
1 | 依据名称 | 《上海市绿化条例》 | ||
条款 | ||||
内容 | 《上海市绿化条例》(2007年1月17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绿化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七条:禁止擅自迁移树木。因下列原因确需迁移树木的,建设、养护单位或者业主应当向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一)因城市建设需要;(二)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三)树木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 |
1 | 依据名称 | 《上海市绿化条例》 | ||
条款 | ||||
内容 | 为了促进本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