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函咨询: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街道小木桥路683号 部门名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200032)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zjw.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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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填报需要修改或变更的合同信息,按不同变更情形打印《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或变更申请表》》(表一)或者《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变更申请表》(表二)。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变更申请表(表一) | 网上填报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变更申请表(表二)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合同副本和补充协议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0.5 | 审查人员 | 1.已经完成合同信息报送;2.存在报送信息有误或签订补充协议需要修改或变更原合同报送内容的;3.应当在发现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修改或变更手续。 |
决定 | 0.5 | 部门负责人 | 1.已经完成合同信息报送;2.存在报送信息有误或签订补充协议需要修改或变更原合同报送内容的;3.应当在发现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修改或变更手续。 |
答:已报送合同中项目负责人变更,不作为合同变更的内容,按照人员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签订的合同有修改或变更,应在多少时间内办理合同信息报送变更?
答: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应在发现合同信息修改或变更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或承包单位、委托人或被委托人办理合同信息报送的变更手续。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