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咨询: 朱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5号、7-9号窗口;吕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6号窗口;廊下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5号窗口;枫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6号窗口;亭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7号、9-10号窗口;张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6号窗口;上海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8号窗口;山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8号窗口;金山卫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8号窗口;石化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8号窗口;漕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4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金山区朱泾镇文商路99号 金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室3号楼信访室
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金山区朱泾镇文商路99号3号楼信访室;通讯地址:金山区朱泾镇文商路99号;邮政编码:201599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 上海市重残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帮扶补助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申请人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 委托书 | 自备 | 原件 | 1 | 纸质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