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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材料中应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房屋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加盖单位公章;3、原件按表式要求签字盖章。
|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审批表》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房屋征收决定 | 其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规划部门核发;房屋征收决定由房管部门核发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
| 条款 | 第三十五条 | |||
| 内容 |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必须保持良好使用状态。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由其所在单位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