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9623213、(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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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需要填写或签字的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书写,请勿使用圆珠笔。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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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非公司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非公司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