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保人员申请医疗费零星报销

新办 申报服务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特别程序SPECIAL PROCEDUR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身份证 上海市公安局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社会保障卡 上海市公安局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 国家医疗保障局 原件 1 纸质 非必要 查看详情
医疗费专用收据 就诊医院 原件 1 纸质 必要
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 就诊医院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非必要 查看详情
出院(观)小结 就诊医院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疾病诊断证明书 就诊医院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病史资料 就诊医院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死亡证明 医院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非必要 查看详情
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 就诊医院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非必要 查看详情
银行卡 银行 原件 1 纸质 必要
被委托人身份证 上海市公安局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检查报告 就诊医院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办理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G02-G05号窗口;沪松公路577号,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航东路355号,七宝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航华分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鹤庆路398号,江川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平乐路25号,华漕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古龙路1139号,古美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合川路2885号,虹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春光路710号,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东华美路55弄1号楼?,新虹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联农路297号,颛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银春路2016号,马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浦瑞路326号,浦锦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江航南路950号,浦江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莘西南路158号,莘庄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宝秀路555号,吴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莘朱路1925号,梅陇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业祥路24-26号,梅陇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晶城分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至下午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七宝航华、梅陇晶城分中心窗口不提供对外服务外,其余窗口上午可办理业务)

办理时间

当年6月15日至当年9月1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当年9月16日至次年6月1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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