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标准化试点申请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64220000-2527
投诉电话: 021-12345
(一)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信用良好。(二)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及专兼职标准化人员,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三)申报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的单位应是由政府主导、依法承担对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规范与协调等职能的机构或者组织;或者是由政府主导、具有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等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机构或者组织。(四)组织内部的标准化建设一般不予立项。(五)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近三年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或媒体曝光的,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故的,不得申报。
不含有特别程序
外网填报---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场局初审----市市场局标准技术、标准创新处经办人员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维护专家评审结论----市市场局标准技术、标准创新处分管处长审批----发文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街道肇嘉浜路301号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主席令第78号); 2.《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3. 《上海市标准化试点管理办法》(沪质技监规〔2018〕1号)。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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