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新办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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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信息真实有效

形式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目录

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申请审核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身份证明 可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交该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户籍证明 公安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婚姻状况证明 民政、法院或其它法律认可的提供婚姻证明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原件 2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公安机关或者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公安部门、医疗机构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民政部门出具的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或者法院判决书 民政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残疾人证》 残联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卫生健康委、档案馆或单位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之前收养,并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提供户籍证明) 民政、公安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请审核表(见附录2)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一)新办的申请条件1、准予批准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者1933年1月1日以前出生但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或者本人年满49周岁;3、依法只生育或者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者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级以上(包括残疾等级为轻度以上);5、未再生育和未再收养子女。(二)不予批准的情形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时,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实的。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一)新办的申请条件1、准予批准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者1933年1月1日以前出生但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或者本人年满49周岁;3、依法只生育或者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者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级以上(包括残疾等级为轻度以上);5、未再生育和未再收养子女。(二)不予批准的情形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时,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实的。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办理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定海路街道长阳路3066号杨浦区定海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1楼大厅1-5号窗口;杨浦区大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大桥街道平凉路1730号1楼大厅1-9号窗口;杨浦区平凉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平凉路街道吉林路18号1楼大厅1-6号窗口;杨浦区江浦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江浦路街道许昌路1150号1楼大厅1-7号窗口;杨浦区四平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四平路街道本溪路168弄2号101大厅1-5号窗口;杨浦区控江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控江路街道黄兴路572号1楼大厅1-6号窗口;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延吉中路77号1楼大厅1-4号窗口;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延吉东路107号1楼大厅1-5号窗口;杨浦区殷行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殷行街道开鲁路333号1楼大厅1-9号窗口;杨浦区五角场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五角场街道政化路357号1楼大厅1-8号窗口;杨浦区长海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长海路街道国和路425号1楼大厅1-10号窗口;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政悦路329号1楼大厅1-3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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