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55093629
窗口咨询: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江浦路696号杨浦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号~3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江浦路696号杨浦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4号窗口
申请人为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定海路街道长阳路3066号1号~16号窗口;1.大桥街道平凉路1759号1号~16号窗口;2.平凉路街道吉林路18号1号~16号窗口;3.江浦路街道许昌路1150号1号~16号窗口;4.长白新村街道延吉东路107号1号~16号窗口;5.延吉新村街道延吉中路77号1号~16号窗口;6.控江路街道靖宇南路5弄5号1号~16号窗口;7.四平路街道鞍山路158号1号~16号窗口;8.殷行街道国和路1047号1号~16号窗口;9.政通路100弄11号1号~16号窗口;10.长海路街道国和路425号1号~16号窗口;11.新江湾城街道政悦路329号1号~16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申请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咨询?
可以选择到线下窗口咨询,也可拨打咨询电话
网页无法打开
请输入正确网址或更换浏览器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申请材料不清晰正确示例:应提交清晰的申请材料
1.《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7〕99号)五、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给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所需中央财政负担的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另行下达。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结合地方的资金安排,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补助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2.《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7〕100号)二、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的原8023部队人员,每人每月100元。三、对其他参加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比照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进行体检,并按照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领取生活补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按要求规范填报材料,且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