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1126室
申请人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形成彩色PDF文件后,通过上海政务“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提交。
法人: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授权书。自然人:本人签名或盖章。非法人组织:组织的印章/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是指为贯彻国家扶植技术市场的政策和规定,保障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的正确实施,而建立的认定、登记和统计技术合同的管理制度。这项制度实行按地域一次认定登记的管理。
单纯的技术服务合同不能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这部分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不可以登记。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服务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过期合同需要提交情况说明或者续签协议证明其仍在有效期内才可以进行认定登记。
技术服务合同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果,如疑难合同需专家评审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