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调价申请的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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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33883512
投诉电话: 021-12345
民办学校需调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审计报告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民办学校需调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主管部门予以受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七莘路400号闵行区教育局2号楼205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审改要求及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闵行区民办学历教育收费审批改革实施细则》(闵发改(2018)37号),对义务教育及高中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需调整收费标准的,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实施初审。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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