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显示更多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请人可通过“法人一证通”、“电子营业执照”等登录“一网通办”在线申报。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形式标准

1.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版本应清晰。
2.申请材料中提供的项目名称、工程内容等信息应与《临时海域使用活动审批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相对应。
3.由申请人提供的电子文件应采用PDF或CAD格式。如提供纸质材料的,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格式或原件尺寸提供。
4.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人不得自行补充更改。

申请材料目录

临时海域使用活动审批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市场监管、编办、公安等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海域使用论证材料(对国防安全、交通安全和海洋环境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需提交)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利益相关者处理协议或解决方案(如存在利益相关者)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上海市海洋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批文 3月 点击下载 直接送达 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条款 第二条
内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使用特定海域不足三个月的排他性用海活动,依照本办法办理临时海域使用证。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条款 第五十二条
内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使用特定海域不足三个月,可能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和其他用海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排他性用海活动,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海域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