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积分核定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33862070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QP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北青公路8098号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分中心综合窗口1-8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qpservice.org.cn/qp/comment/
窗口投诉: 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外青松公路6189号上海市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好差评投诉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外青松公路6189号上海市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窗口管理科,邮编:201799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形式标准
除特别注明外,申请材料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供。打印及复印的材料,应当使用A4纸。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北青公路8098号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分中心综合窗口1-8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我积分材料交上来后多久能好?
从正式受理日期开始计算20个工作日之内。
我的积分在有效期内换工作单位了怎么办?
以下手续需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内由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一、单位变更(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1、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工作单位,由用人单位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2、基本材料:(1)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3、信息变更后当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在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时,是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多数人填的是“是”。正确做法:应根据个人毕业时间填写“是”还是“否。”
1.《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该《办法》2017年11月27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沪府发〔2017〕9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年12月28日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积分管理):本市实行《居住证》积分管理;第二十三条:持证人申请积分的,应当根据《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提供的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其单位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应当将积分材料转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属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时进行积分,并告知申请人积分情况。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提出申请的权利2、了解办理进度和结果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证明申请人符合条件的义务2、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义务,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立即前往